新疆胜案|行政机关拒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违法!

办案律师介绍

曹星律师
北京可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郭嘉旭律师
北京可安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文章导读

案件详情

家住新疆沙雅县的姚先生,在本地拥有合法房屋一处,今年5月,姚先生得知其房屋所在地块因建设兵团医院而被纳入征收范围,但未看到征收相关文件。为获取征收信息,姚先生于6月4日向某产业园邮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征收文件,6月6日,EMS工作人员电话称,“收件人拒收邮件”,并将邮件退回。

律师破局

6月13日,姚先生在可安律师的帮助下向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某产业园拒绝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某产业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作出书面答复。 可安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某产业园拒收公开申请,属于未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规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应当进行公开,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应当得到保障。 据此,某产业园拒绝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已违反上述规定,其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姚先生的知情权。

法院判决

经过可安律师的据理力争,阿拉尔市人民政府最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责令某产业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姚先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答复。

 

律师评析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