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案件详情
周先生在福建省南安市某镇享有一处房屋,且该房屋为临街店面,用于经营。2023年5月,南安市人民政府为推进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周先生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2024年1月,镇政府在周先生未签订协议、未获得补偿的情况下,在年前年后这样特殊的节日期间,竟在周先生店面门粘贴封条,反反复复对店面进行查封,严重破坏了周先生春节期间的正常经营活动!
律师破局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先生经过多番比较,决定委托可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可安律师认为,在征收过程中,征收人应当依法履行征收程序,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禁止采用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本案由可安律所李利、程东胜、李浩杰律师承办,律师在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后,立即提起行政复议程序,并在复议过程中申请阅卷,申请听证。在听证过程中,可安律师指出,查封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镇政府没有查封的职权,同时,镇政府的查封行为没有事实、法律依据,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并且,在年前年后这样特殊的节日期间,反反复复对委托人店面进行查封,显然就是滥用职权违法逼迫搬迁的行为。
法院判决
最终,复议机关采纳可安律师的意见,确认镇政府查封周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