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共同体:一场跨越身份的修行
从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门走出,胡宝岭律师的身份在十年间悄然流转:法官、科研人员、律师。旁人看来,这是职业生涯的“华丽转身”,但他却始终将自己视为“法律共同体中的普通一员”。
“法官、学者、律师,看似立场不同,实则共享着同一套法治语言。”他端起一杯茶,眼神中透着笃定,“法官追求公正裁判,学者探索理论边界,律师守护个体权益——这三者就像齿轮,只有咬合转动,才能推动法治的钟摆向前。”
这种“共同体”的信念,源于他在法院工作的七年光阴。彼时,他埋首于民事案件的卷宗,内心却始终牵挂着行政法的“旧林故渊”。“陶渊明说‘羁鸟恋旧林’,我大概是那只鸟吧。”他笑道。2016年,他毅然脱下法袍,选择以律师身份回归行政法领域。旁人说他“冒险”,他却觉得这是“回家”。
转型后的他,常以“双重视角”审视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时,他既像律师般为当事人据理力争,又带着法官的思维预判裁判尺度。“说服法官不是靠煽情,而是要让判决书里的每一行字都能经得起法律推敲”。
学术与实践:在书斋与法庭之间架桥
胡宝岭律师的办公室总弥漫着油墨香。书架上那本《征收拆迁法专题讲义——立法解读、案例评析与实务指引》,是他用五年时间打磨的“心血之作”。“当时市面上多是律所的广告册,真正能让法官、律师‘拿来就用’的书太少了。”他翻动着书页,指尖抚过密密麻麻的案例批注,“我想写的不是高头讲章,而是一本沾着泥土味的工具书。”
这种“接地气”的学术追求,源自他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的深刻理解。在代理某工程拆迁补偿纠纷时,他结合专著中的理论,最终让数十户村民的安置费大幅提升。案件结束后,他立即将这一思路写成文章发表出来。“学术不是空中楼阁,它应该成为照亮现实的火把。”
民生与法治:在裂缝中播种微光
“每年代理上百起‘民告官’案件,您会不会感到无力?”面对这个问题,胡宝岭律师沉吟片刻,他转身从书柜深处抽出一面卷起的锦旗。红绸展开,“德润人间 法治天下”八个金字跃然而出。这是一起案件后委托人送来的。
他抚过锦旗褶皱,思绪回到那个标志性案件——委托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与征收部门签订了白纸黑字的《征收补偿协议》。然而协议墨迹未干,征收部门竟以“补偿标准过高”“协议内容有误”为由单方撤销协议,致使委托人陷入居无定所、补偿无着的绝境。签约时笑脸相迎,履约时翻脸无情,这不仅是背弃契约,更是对法治底线的践踏。
胡宝岭律师接手后,从协议效力破题:通过调取签约全程录像、比对补偿标准规范性文件,力证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同时援引《行政协议司法解释》,指出行政机关非因重大公共利益不得随意行使优益权。“若签约机关可以朝令夕改,百姓手中的合同岂不成了废纸?”最终法院判决将征收部门的单方撤销决定撤销,并责令征收部门立即履行原征收补偿协议。结案后,委托人带着这面锦旗在律所门口深深鞠躬。那个瞬间,我更加确信——他收起锦旗,目光灼灼,“每份判决书不仅是个案正义,更是法治信仰的播种机。”
远方与来路:三个梦想照亮的人生
“我有三个梦想,一个都没落下。”谈及初心,胡宝岭律师笑得像个少年。行政法梦让他找回专业锚点,学术梦催生出一本本著作,而那个宏大的“法治中国梦”,正化作每日工作的细碎光亮。
他至今记得初读《行政诉讼法》时的悸动,也难忘第一次帮村民拿到补偿款时对方眼里的泪光。如今,他常对年轻律师说:“先做好人,再读好书,最后做好律师。”这句话的分量,来自他二十多年法律生涯的沉淀——书架上那些奖状固然珍贵,但抽屉里泛黄的感谢信,或许才是他真正的勋章。
暮色渐深,胡宝岭律师收拾案卷准备下班。窗外长安街华灯初上,车流如法治的长河奔涌向前。对于这位始终在共同体中穿行的法律人而言,最好的时光永远是“在路上”——带着法条的温度、学术的锐度、人性的厚度,走向法治中国的熹微晨光。
专访律师介绍 胡宝岭律师
可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胡宝岭律师2000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北京市某法院主审法官多年,并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从事科研工作。胡宝岭律师曾出版《征收拆迁法专题讲义——立法解读、案例评析与实务指引》(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行政合同争议司法审查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目前,执业领域以征收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为主,兼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非诉讼业务。执业以来,成功代理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宅基地及耕地征收、违法建筑拆除、城中村与棚户区改造、企业征收拆迁等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