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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案详情
湖南胜案|招商引资企业被强拆,可安律师助力确认强拆违法!
原创文章
2025-10-17 17:38:26.0
办案律师介绍
曹星律师
北京可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吕秋香律师
北京可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文章导读
案件详情
湖南郴州某公司响应地方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百万建设玻璃漂流项目,并投入运营。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运营期间,无任何行政机关提出整改要求。2023年7月,当地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和乡人民政府向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认定该项目配套设施为违建,要求该公司三日内自行拆除建(构)筑物并恢复原状。2023年7月9日,滑索项目及相关设备被强制拆除。
律师破局
面对多个行政机关的联合执法,当事人无奈之下只能选择依靠法律途径维权。在多方咨询和对比后,决定委托北京可安律师事务所。可安律师认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遵循职权法定原则、权责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强拆委托人的建(构)筑物,涉嫌违法。 可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研讨案件并为本案匹配主办律师,组建以吕秋香律师、曹星律师为核心的专案小组。办案团队第一时间对证据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详细诉讼策略,为起诉强拆违法一案的开庭做了充分准备。
法院判决
最终经过法庭审理,法院采纳可安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被告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9日实施强制拆除原告案涉厂棚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由被告乡人民政府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
律师评析
庭审中,可安律师直接向法庭出示了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得到的证据材料(上图),指出是乡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委托人建(构)筑物,乡政府未履行法定程序,其强制拆除行为当属违法。面对铁证,乡政府不得不当庭承认案涉强制拆除行为确实是其实施。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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